记者从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,从今年1月起,浙江省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,月人均增加130元。其中,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月人均116元,特殊调整基本养老金月人均14元。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介绍说,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,实行“双挂钩”办法,具体由两部分组成:第一部分是退休人员按月人均58元的额度,结合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,确定各市调整标准(杭州市63元,宁波市、台州市60元,绍兴市、衢州市、丽水市、舟山市58元,湖州市57元,温州市、嘉兴市、金华市56元);退职人员每人每月45元标准调整。第二部分是退休(退职)人员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,每月增加2元。
适当倾斜人群包括: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(退职)人员;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(退职)人员;2007年底前男性年满70周岁、女性年满65周岁及其以上的退休(退职)人员;基本养老金低于2007年底当地企业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50%的退休(退职)人员。
2008年11月20日 来源:新华网